批覆明確,支持試驗區全面深化改革,構建開放型經濟新體制。要以全面深化改革為動力,推進體制機制創新,在華僑經濟文化合作、營商環境、通關制度、社會管理、土地管理、海域使用和投融資等方面創新體制機制。推進國際貿易與投資便利化,進一步研究放寬外商投資市場準入,推進金融、教育、文化、醫療等服務業領域有序開放,積極創新利用外資管理體制。
  批覆提出,加大政策支持,統籌推進試驗區建設發展。要進一步明確發展思路,突出發展重點,創新發展方式,在有關規劃編製、政策支持、項目安排、機制創新、全面深化改革、擴大對外開放、僑務管理、人文交流等方面研究給予政策支持。試驗區規劃建設要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、城市總體規劃,著力優化空間佈局,切實節約集約利用土地和海域資源,對尚不在《汕頭市城市總體規劃(2002-2020年)》範圍內的20平方公里,待其納入城市總體規劃並得到國務院批准後再實施。  (原標題:汕頭獲批設立華僑 經濟文化合作試驗區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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